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独资 > 个人独资企业文书 >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较大数额罚款指的是什么?-全球热消息

2023-06-19 11:16:25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行政处罚对个人最高可以罚多少

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法律无具体规定,由各部委和地方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1.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2.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 (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3.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行政机关确需拟定高于或者低于上述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应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30日后方可实施。

二、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三、行政罚款会不会影响子女

行政处罚是没有任何案底,对自己未来和子女原则上没有影响,事实上对自己名声和仕途,还是有一点影响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标签: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 较大数额罚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一般遗产赠与有哪些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规定的?
全球快报:涉外收养关系如何解除?涉外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热点!行政许可听证收费吗?行政处罚听证机关的义务是什么?
民事债权纠纷可以不请律师吗 律师官司输了还收费吗? 天天观察
假释由公安机关执行吗?假释是什么意思? 今日视点
商标注册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注册流程费用是怎样的? 天天关注
保外就医是什么情况?保外就医伤残鉴定由谁做?
焦点资讯:什么是试婚?试婚是哪里的风俗?
全球快讯:商业贿赂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环球看点!护照到期前多久可以换?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可提前六个月更换护照吗?
知识纠纷
1 最新资讯:怎么处理女生打架事件?打架致人轻伤如何赔偿?
2 当前简讯:实践中债权转让的意义有哪些?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什么?
3 解除合伙协议的条件是什么?签合伙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4 烈士遗孀可以改嫁吗?烈士遗孀享有哪些待遇?
5 热点评!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用什么方法计算?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几种?
6 【世界播资讯】航空法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航空法律适用范围是什么?
7 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交?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几种计算方式?
8 妻子刚刚生育可否起诉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么?-天天看点
公司法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吗?
民事纠纷起诉对个人有什么影响?民事纠纷起诉流程和费用是什么? 环球热资讯
环球快看:丈夫变弱智了可以离婚吗?堕胎能成为的离婚理由吗?
小餐馆招人不签合同怎么办?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区别?最新劳动合同涉及违约吗?
全球观天下!不批准逮还能继续侦查吗?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多久?
聚焦:上海市房产税免征条件是什么?房产税怎么计算的?
【天天报资讯】建筑工程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工程纠纷有哪些?
月工资是指什么内容?被辞退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世界快资讯
哪些债权是不能转让的(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哪些)_天天报道
合同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赔偿惩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法规有哪些? 全球焦点

2023-06-19

世界视点!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谁?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一样吗?

2023-06-16

办理农村股权证要符合什么条件?农村股权证可以转让吗?_世界头条

2023-06-16

被判拘役中途能请假吗?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全球微资讯

2023-06-15

反倾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金额不应超过倾销幅度吗?反倾销税的征税人是进口经营者吗?

2023-06-15

观察:破产公司债务怎样处置?破产清偿有哪五个顺序?

2023-06-15

劳动纠纷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赔偿惩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法规有哪些? 全球焦点
世界视点!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谁?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一样吗?
办理农村股权证要符合什么条件?农村股权证可以转让吗?_世界头条
被判拘役中途能请假吗?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全球微资讯
反倾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金额不应超过倾销幅度吗?反倾销税的征税人是进口经营者吗?
观察:破产公司债务怎样处置?破产清偿有哪五个顺序?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1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